进步智库麦凯尔研究所(McKell Institute)的最新分析发现,澳洲工作者每年都被克扣了8.47亿澳元的薪资,导致澳洲经济活动损失超过3.3亿澳元。
在对公平工作监察专员(Fair Work Ombudsman)截至2009年的企业审计活动进行研究后,该研究所发现,平均每家企业有五名工资盗窃的受害者,但最终每人仅获得610澳元的补偿。
新州的工资损失占近三分之一,即3.06亿澳元,涉及50多万工作者。在 “工资被盗”的前10个联邦选区中,悉尼选区拖欠工作者工资的平均金额最高,达2500万澳元,涉及41,106名工作者。
在墨尔本,估计有2.85万名工作者被拖欠了近1750万澳元的工资,而North Sydney则有1.65万名工作者被拖欠了1000万澳元的工资。
在阿尔巴尼斯政府向联邦国会提交新的反工资盗窃立法之前,研究所所长卡瓦诺(Ed Cavanough)说,当前的薪资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复杂性,导致很多小企业犯下无心之失。
但是,尽管雇主团体一直将少付工资的原因归咎于所谓的薪资制度太复杂,但他表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疏忽”导致了高违规率。
根据分析,超过40%的被审计企业违反了《公平工作法》,而超过四分之一的企业违反了薪资标准和协议等经济义务。
在全澳范围内,这相当于269,728家企业合计骗取了130多万名工作者的钱财,这一人群约占全澳劳动力的11.5%,相当于这些企业每年合计骗取了8.4725亿澳元。
卡瓦诺说,上述估值依然偏低,因为分析没有考虑到根据适当的薪资标准少付工作者工资的情况,也没有考虑到少付了加班费的情况。
他说:“该分析只是对全澳范围内猖獗的工资盗窃成本做出了一个保守估计而已,但这个数值已经相当于0.01%的GDP损失了。”
FWO总体认为,雇主不遵守规定的原因是缺乏对裁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而不是出于恶意。
但卡瓦诺表示:“实际工资被盗的总额可能要高得多。被盗金额巨大,令人无法接受。不知情不是借口。雇主有责任了解他们对员工的义务。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将工资盗窃定为刑事犯罪,就像联邦政府的劳资关系改革所推行的保护措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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