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日前发布了最新的监管指南,以配合将众筹(Crowd-Sourced Funding)框架扩展到合格的私有公司(Proprietary Companies)。这项变动从2018年10月19日开始。
在发布了《咨询文件288众筹:公众公司指南(Consultation Paper 288 Crowd-Sourced Funding: Guide for Public Companies)》和《咨询文件289众筹:中介机构指南(Consultation Paper 289 Crowd-Sourced Funding: Guide for Intermediaries)》,并与提交了回馈的各方进行咨询之后,ASIC修改了指导意见,将私有公司囊括进内,并更新了对公众公司(Public Companies)的要求。
《监管指南261众筹:公司指南(Regulatory Guide 261 Crowd-Sourced Funding: Guide for Companies》帮助公众和符合资格的私有公司理解并遵守适用于通过众筹机制筹集资金的公司的报告要求和问责标准。ASIC承认这是一种针对私有公司的新制度,这些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方面没有经验。
《监管指南262众筹:中介机构指南(Regulatory Guide 262 Crowd-Sourced Funding: Guide for Intermediaries》帮助中介机构向公众及符合资格的私有公司提供众筹服务。它解释了中介机构作为众筹提供及投资平台的运营商独特的把关者义务。
ASIC的网站上有更多关于众筹的信息,这些信息是为希望获得众筹服务授权的中介机构和寻求众筹的公司提供的。
ASIC的MoneySmart网站为投资者提供了如何通过众筹进行投资的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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