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商业委员会引入供应商付款规定 利好小企业发展

澳商业委员会引入供应商付款规定  利好小企业发展

 

澳大利亚大企业终于领悟到这样一个现实即他们不能再以最大的雇主自居。社区和议会的要求是他们必须履行良好社区公民的职责以促进国家繁荣。如果不这么做,大企业就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2017年5月29日可以说是历史性的一天。因为在这一天,澳大利亚商业委员会(Business Council of Australia,简称BCA)引入了澳大利亚供应商付款规定(Australian Suppliers Payment code)。签署协议企业同意在收到澳大利亚小型供应商开具的正确发票30日之内及时完成付款。此外,这些企业同意帮助供应商应用新技术和流程,以便加快出票时间。

 

BCA此举获得了广泛的赞誉。付款延迟一直是困扰小企业的问题所在。

 

对于BCA的新举措,我曾经问过澳洲电信(Telstra)首席执行官Andy Penn他是否会在30天内安排小型供应商付款的问题。结果是他同意,但是需要花六个月的过渡时间内来充分兑现承诺。对此我个人并无异议,大企业执行改变的确需要时间。

 

事实上,签署协议的所有CEO都需要对企业系统乃至整个中层管理文化做出改变。目前,很多中高层管理人员常常玩着发票审批的把戏借故拖延付款。任何签署该协议却未停止拖延付款行为的CEO势必会受到议会等机构的传唤。

 

签署协议名单中我看到了四大行赫然在列。其中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B)是四大行中第一家向我发邮件表达自己签署协议自豪感的银行。

 

读者可登陆BCA网站查阅相关详细规定。所有这些签署协议的单位都值得我们赞扬。当然签署名单尚有遗漏。包括Coles和Woolworths在内的零售商巨头都没有在BCA公布名单中。

 

零售巨头方面的信息是他们已经采用14天的付款期且不想因此与BCA的规定有所混淆。

 

此外,我也注意到财长斯科特·莫里森(Treasurer Scott Morrison)在预算案中也承诺30天的政府付款期。

 

如果BCA的付款规定或是大零售商的付款计划不奏效,那么势必会存在立法的可能。目前的问题是当未决争端提交给州小企业专员处的时候,没有必须和专员充分合作的强制性要求规定。

 

如果管理不当的企业继续玩着拖延付款的游戏,那么立法迟早会推出。与此同时,澳大利亚政府目前也正准备对不公平就业合同、30天供应商付款和连锁企业进行相关立法以鼓励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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