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新法规:禁止房产中介报低价

维州新法规:禁止房产中介报低价

 

维州政府从5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规,监管房地产销售过程,禁止房地产中介故意压低广告价(Underquote)。对于购房者来说,住宅销售的宣传信息将更清晰、更透明。

 

根据维州政府网站,中介在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和广告报价时,应该遵循新法规要求,保证潜在买家能够获得清楚的信息,这包括具可比性的房产的售价,以及该地区近期的房产中位价。

 

如果地产中介故意压低广告价格,监管机构可能对相关中介处以超过3万澳元的罚款,并没收佣金。

 

新法规的一项重要条款是要求地产中介提供“信息声明”(Statement of Information),该条款要求中介提供3栋具有可比性的房地产的销售价格,其中“可比性”的内容包括房地产状况、地址和销售日期。

 

新法规的其它条款包括:

• 禁止在广告中使用“offer above”、“from”或者“plus”等字眼

• 在信息声明中,中介向买方提供的参考价或指导价不得低于地产中介的评估价、卖方的要价,或者已被拒绝的买方报价

• 如果更高的买方出价被卖方拒绝,那么地产中介应该在一天内更新网络广告信息

• 广告的价格区间范围不得超过10%

• 维州消费者事务厅(CAV)被赋予更高权力,有权要求地产中介证实其价格评估的合理性

 

维州消费者事务厅厅长Marlene Kairouz说:“即使房地产中介没有使用这些卑鄙的手段,买方在购买住宅的过程中已经压力够大了。我们的新法规将杜绝故意压低广告价的行为,待售房产的价格评估过程将更清晰、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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