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养老产业5年全景报告—成熟模式与制度的不断变革:澳大利亚

成熟模式与制度的不断变革:澳大利亚

与日本、美国、欧洲等已在中国布局养老产业多年,拥有多个合作项目的国家相比,澳大利亚养老产业整体进入中国时间较晚,2017年开始逐步受到关注。澳大利亚养老产业发展起步早,其模式与体系虽未像其他几国一样拥有独特优势,但整体成熟度高,发展平稳。近年来,随着老龄化加深与财政负担加重,澳大利亚对自身养老体系进行多种改革措施。

1 不断向社区服务倾斜的养老服务体系

澳大利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较早,早期与其他欧美国家相似,主要以宗教团队与慈善团体提供服务为主。

目前,澳大利亚养老服务体系以“提供支持以延长老人在原有家庭及社区居住时间,并为无法继续居家老人提供照护”为目的进行发展。到2018年6月,澳大利亚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15.7%,在众多重点研究国家中,属于与我国老龄化情况较为相近的国家。目前,根据澳大利亚政府数据显示,澳大利亚有超过130万老年人接受养老服务,产业年收入220亿,约占全国GDP的1%[1]。

整体而言,与多数高福利国家相似,澳大利亚的养老服务产业以政府支持为基础。2016-2017财年,澳大利亚政府在养老服务业上共支出171亿澳元,增长约5.56%,同年,澳大利亚人均GDP为5.38万美元。近10年来,澳大利亚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基本保持超过10亿澳元的增长速度,并预计将呈现逐步增快趋势。同年,澳大利亚消费者在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为48亿澳元,其中包含入住养老机构所需支付的押金。

在澳大利亚,养老服务主要通过三种方式提供,第一种为Common wealth Home Support Programme(CHSP),主要为独立居住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支持服务。CHSP项目由原有的多个社区居家类养老服务项目组合而成,是近年澳大利亚养老服务体系改革中的重要环节;第二种服务被称为Home Care Packages Programme,是为居住在家中,但有较强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种打包服务模式;第三种则是Residential Care,既机构养老服务,包含长期照护机构与短期照护机构。

2016-2017财年澳大利亚三类养老服务整体情况

中国健康养老产业5年全景报告—成熟模式与制度的不断变革:澳大利亚

从历史数据上看,从2011年至今,澳大利亚政府加大了对于以上两类社区服务的支持与投入,以提高服务效率,并取得一定成效。两类社区居家服务商数量分别从2011年的1043家与498家,增长到目前的1621家与702家,而提供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商则由1054家减少到902家。特别可以看到,两类社区居家服务项目投入政府资金从2011年的$1.5b与$1.1b增长到目前的$2.4b与$1.6b,所服务人数增长均超过万人,而机构养老在这几年间虽然投入增长了¥3.2b,但所服务人数仅增加5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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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澳大利亚养老服务体系改革进程图

(资料来源:Sixth report on the Funding and Financing of the Aged Care Sector)

整体而言,这一轮养老服务体系改革一方面通过整合服务的形式加强了对于社区服务的支持,特别是对于Home Care Packages Programme这一项目,以达到让更多非自理老人原居养老的目的。此外2013年My Aged Care网站上线,这一网站是覆盖澳大利亚全国的养老服务端口,老年人可以通过该网站直接找到适合自身的养老服务提供者,其内容与功能也在不断延伸。此外,澳大利亚政府也在不断提高对于各类服务商的标准管理。

2 逐步多元化的养老服务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40年代,澳大利亚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与此同时,国家的养老服务产业也开始从原本的以公益慈善为主,逐步上升为由联邦政府制定法律法规,州或领地政府支持管理机构服务,地方政府支持管理社区服务,盈利与非盈利服务商共存的多层级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1954年,澳大利亚政府颁布《老年人居住法》,养老产业正式进入法治管理时代。与此同时,在20世纪50年代,“居家护理与基本生活照料”开始推行,成为社区居家养老发展的基础。到1963年,随着“养老机构津贴补助计划”的出台,政府对于养老服务的资金支持开始大幅度提升。同年,澳大利亚65岁及以上老龄化率为8.61%。

进入20世纪70年代,随着老龄化率不断加深,护理工作者开始得到重视,其社会地位与教育水平显著提升。1973年,护理工作者建立了行业工会,护理学专业也逐步进入高等教育范畴,一直到1993年,澳大利亚的护理教育均由护校培训转入正规高等院校教育,并于1992年承认其学士学位,并于同年开始了护理学博士教育。

20世纪8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超过10%,而人均GDP也于1980年超过1万美元,养老产业发展发生新的变化。1985年,“社区照顾”计划出台,进一步促进社区养老服务发展。1987年-1988年,澳大利亚政府首先出台了国家评估标准,对全国养老服务商进行统一评价,随后又进一步成立了国家护理标准及评估机构,养老产业开始正式向标准化发展迈进。

1992年,澳大利亚政府开始推广一系列更加针对失能失智人群的居家照护服务。1997年国家《老年护理法》出台,规定每千名70岁及以上老年人应拥有108张养老机构床位,其中包括58张护理院床位与50张老年公寓床位,同时每千名70岁及以上老年人拥有20个社区服务护理点。养老服务的供给市场由政府严格按照规划数量进行建设。与此同时,《老年护理法》还进一步确定将加大在医疗方面的投入,对高级人才发放护理员津贴等补助,养老服务进入了高质量高效率发展阶段。到1999年,澳大利亚将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国家发展战略。

新千年以来,特别是近15年时间,随着澳大利亚在2012年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更加向刚性需求与社区居家服务方向倾斜,2006年,政府出台《2006-2010针对认知症行动框架》,同时推广过渡性照顾方案,希望从医院出院的老年人能够尽可能恢复居家生活的能力与状态。2008年,《老年护理修改法案》对执行了十年的《老年护理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加强长期居家照护与社区服务护理点的支持,增加对于认知症照护机构的补贴,增加认知症床位,而减少对于一般养老机构的补贴项目,以建立国家健康中心,通过大数据的手段优化服务质量。对于护理人员的培训与补贴也进一步增加。

2015年,澳大利亚政府提出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理念”,通过My Aged Care网站的建设,统筹管理全国养老服务系统。同时改变了原有的政府安排方式,改为由政府评估,老年人自主申请选择服务机构的方式,通过市场选择与竞争促进养老服务商发展,养老产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快。

3 三足鼎立的养老金体系支持产业发展

与大多数养老产业发达的国家一样,澳大利亚拥有完善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以支持国家产业发展。

澳大利亚基础养老金历史可以追溯到1909年,这一完全由政府负担的养老金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目的,数量与个人资产及收入相关,基本为当地周薪的25%。同时,随着老龄化不断加深,澳大利亚也在不断推后基本养老金的领用年龄,从20世纪80年代的58周岁,逐步推延到2023年的67周岁。

澳大利亚养老金的第二支柱为“超年金保证”(Superannuation Guarantee)的职业年金计划。这一计划最早可以追溯到1922年,最初为澳大利亚政府为联邦政府雇员所建立的“超年金”基金。1992年,澳大利亚政府颁布《养老金保责法案》和《养老金管理法案》,超年金制度成为强制性制度,法律覆盖所有雇员,由此,澳大利亚正式进入养老金多支柱国家。从2002年起,按照超年金制度规定,雇主按员工工资的9%提取养老金,这一比例将在2020年增长到12%。

超年金制度是澳大利亚养老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降低了澳大利亚政府的养老负担,目前已能够覆盖超过80%的澳大利亚雇员。这一部分资金由政府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或咨询公司等进行运营管理,并于1993年和1997年分别出台法律,对缴纳超年金的企业进行一定税收优惠的同时,规范资金管理者与资金管理使用方法,保障资金安全。

澳大利亚养老金第三支柱则被称为自愿性养老金,其中包括自愿性质的职业年金,和各类以养老为目的的储蓄与投资。一方面,政府鼓励雇员将职业年金提高到15%,另一方面,自1986年起,国家要求被“企业奖励”覆盖的雇员应得到薪酬水平的3%作为养老金。1997年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对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开始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每年的保险费在3000澳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3000澳元以上的部分按原税率的25%纳税。目前来看,澳大利亚约有三分之一的适龄人群拥有不同种类的自愿性养老金储备。

4 澳大利亚养老产业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纵观澳大利亚养老产业发展史可以看出,与其他国家相比,澳大利亚养老产业化发展速度快于人口老龄化速度,使其产业整体发展平稳,特别是养老服务业、养老金体系与养老护理人才三者发展同频同步,相辅相成,整体可以分为基础萌芽期,标准化提质期,高速发展期与多元改革期四个阶段。

从产业发展阶段而言,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澳大利亚养老产业处于基础萌芽时期。当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同时人口老龄化,特别是高龄老年人口持续增长,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1997年,澳大利亚养老产业进入以标准化与提高质量为主的发展时期。

1997年,澳大利亚人均GDP为2.35万美元,而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达到12.08%,随着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养老产业进入按政府规划高速发展阶段,产业内各细分领域,特别是针对高龄失能失智的医疗、康复、失智照护部分,得到充分发展,养老产业的重要性也进一步得到肯定。

2010年前后以来,随着政府支出不断加大以及国家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一方面,国家对于养老服务的统筹与整合能力加强,对于社区居家类服务倾向性明显加大,开始更加深入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促进养老服务商提升服务质量。此外,这一时期,政府同步加强了第二与第三支柱对于产业发展的贡献,对未来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资金保障。

从澳大利亚以及多个国家的经验来看,发展社区养老,特别是社区内提供针对失能失智老人的服务,是应对深度老龄化的必然之路,且相比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需要国家政策更大力度推动。澳大利亚养老产业集中服务高龄刚需老人,包括规划在内,均以70岁及以上老人数量为基准,更好地估算了社会实际养老需求量,而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也严格依据市场需求量进行控制,避免了资源浪费。

国际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经验总结

盘点发达国家养老产业化进程,虽然各个国家由于不同的历史条件,形成不同的经济和社会福利制度,但其在面临老龄化挑战时,均探索出具备特色的解决措施。总体来看,老龄化率上升、人均GDP增长、国家支持和支付端政策创新是推进养老产业化进程的关键要素。

中国健康养老产业5年全景报告—成熟模式与制度的不断变革:澳大利亚
国际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轨迹及关键要素总结

(和君健康养老事业部整理)

总结国际经验对我国养老产业化发展进程的启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政府支持和补贴是产业发展初期的重要助推力,是产业成熟阶段细分产业发展指向标。纵观发达国家的产业发展历程,均是从养老事业开始起步。并且,在产业化初期,企业尚未具备盈利能力时,政府通过各种补贴对企业进行扶持。随着老龄消费人口数量和消费能力的与日俱增,产业规模扩大的同时,企业盈利能力上升。到产业发展成熟期,中央政府思考的命题变为如何提高补贴和支持的个性化,使得其支持更具针对性。政府的支持不是泛泛针对养老服务这一大类产业,而是深入到失能护理、认知症照护、康复辅具租赁等细分市场领域,政府的支持与补贴政策导向成为细分产业发展的指向标。

2、运用互联网,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新时代的互联网思潮下,不管是从政府端还是行业协会端,发达国家均在已有信用体系基础上,建立了相应的养老服务名录,老年消费者及其子女可以根据地域直接进行机构和服务的检索,保证了供需双方的信息对称。反观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存在老年消费者找不到合适的养老机构,机构方营销困难等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借用国际经验,从区域市场出发,建立本地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本地老年消费者,打破信息孤岛。

3、完善的养老金三支柱体系是保障老年消费者消费能力的核心。发达国家福利制度发展成熟,在出现老龄化问题深化之前,就通过半鼓励半强制的方式使企业(雇主)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同时,个人(雇员)也通过提前购买各类商业保险产品提高自己老年生活的支付水平。反观我国的养老金体系,第一支柱独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不足,养老金区域支付甚至存在收支不平衡情况。在此情况下,应加快建立完善的三支柱体系,真正从支付端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美好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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