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周四再审裁定, 穆迪2011年发布上市公司报告时违反了香港对行为守则的监管规定。
此前,穆迪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导致其被罚款1,100万港元(140万美元)的 裁定向高院提起上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称该公司发布关于十几家中资公司的报告时违反行为守则,并对此采取行动,上诉审裁处在2016年3月判定香港证监会的决定有效。这个裁决引起了投资者和分析师的警惕,他们担心这可能扼杀人们对香港市场的批评。
穆迪在这份报告中强调了公司治理薄弱、商业模式模糊、财务报表不清晰等警示信号。上诉审裁处于去年3月表示,这篇报告符合评级提示定义,应当遵守更高的标准。
香港证监会发言人不予置评。未能联系到穆迪代表。
上诉审裁处的裁决在香港前所未见,人们认为这将对评级公司如何在香港经营产生广泛影响,尤其是考虑到香港证监会大约在同一时间针对美国空头 Andrew Left采取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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