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电动车司机就维州政府收取的电动车税向高院发起挑战,称州政府这项税收违宪。
维州在七月推出这项税收,基于行驶里程向道路使用者收取。电动车司机需要缴纳每公里0.02至0.025澳元。
两名司机的代表律师已经向高院提交材料,称维州没有宪法权利引入该税收。
律师Jack McLean表示宪法赋予联邦征收消费税的权利,而不是州。
他说:“我们的观点将呈现在高院,即这本质上是一种消费税,而消费税是一种只有联邦政府可以征收的税收。”
他把这种税收比作GST。
他说目前的燃油税是由联邦政府征收的。
他说:“这是因为州政府没有权利,按理说,根据宪法征收这类税收。”
Kathleen Daives在2012年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她说开起来就是“在呼吸新鲜空气”。
她称自己此前从未采取过法律行动,但是联系了律所希望成为挑战的一份子。
她说:“不只是从宪法角度感到这是错的,还作为一名在做正确事情且在减排的公民,感到不公平。”
“而且让我担心这会阻碍人们进一步采用电动车。”
ABC已经联系维州政府发表评论。
https://www.abc.net.au/news/2021 … igh-court/10046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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