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政府想要试行禁令,禁止一切方式钓大蓝鱼(blue groper),被抓的话最多可被入狱6个月。
新州的州鱼大蓝鱼从1969年起就不许用鱼叉捕,1980年起禁止商业捕捞,但是周三公布的改变将禁止任何其他形式包括从钓鱼竿钓大蓝鱼。
改变不适用原住民的文化钓鱼。
12月底有一个26岁男子用鱼叉在悉尼南部Cronulla的Oak Park叉到一条大型的雄性大蓝鱼,被罚款800澳元。
因为被怀疑这条鱼就是很多人知道的“Gus the Groper”所以引起了很大的关注。
1月5日一男子在Jervis Bay附近又叉了三条大蓝鱼。
在新规下在新州钓大蓝鱼的人可面临500澳元的罚款,首犯可被法庭罚款22000澳元或坐牢六个月;第二次犯罪可被罚44000澳元或坐牢12个月。
这个办法试行一年,初级产业厅会在此期间咨询大蓝鱼的长期捕捞规则,并对钓鱼者进行教育宣传。
违法渔令的人在新州很少被告到法庭。过去12月里新州有1459人因为非法钓鱼被罚款,其中60人是叉鱼。过去三年只有204个违法规则的钓鱼者被告上法庭,其中八人是叉鱼者。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澳洲财经新闻 | 澳洲财经见闻 - 用资讯创造财富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www.afndai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