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客户每年因欺诈而损失数百万澳币,原因是银行系统不会核对帐户持有人的名称(即户名)。
房地产投资商历克斯·史密斯(Alex Smith)就在支付一张貌似合法的发票时损失了1.3万澳币。原因是欺诈方利用他的客户名称让他付款到了别的账号。
他指出,当账户持有人的名称和BSB以及账户号不匹配时,银行至少应该发布相关的警告信。
Smith表示:“我认为,银行系统要求付款人输入户名。这其实就是在向客户暗示他们会审查,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这一步。”
“换句话说,银行允许有欺诈的存在。它们实际上是在促进欺诈,纵容犯罪。”
澳大利亚消费者与竞争委员会(ACCC)也指出,如果银行在处理电子资金转帐时检查帐户持有人的姓名,则可以减少这种欺诈行为。
进行电子资金转帐时,银行要求提供三条信息,即BSB号、帐号和户名。然而,银行并没有核对户名。
Smith表示他向有关两家银行投诉,但没有成功。他说:“我找了汇款的银行,但是没有任何帮助,他们的回答基本上是不会在乎汇款单上写着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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