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马尼酒店华人业主因欠薪雇员被重罚21万

就在上周,联邦巡回法院法官裁定,澳洲联邦公平工作调查专员-Fair Work Ombudsman起诉塔斯马尼亚东部酒店Scamander BeachResort Hotel的前业主因为种族歧视,故意剥削,欠薪而被重罚211,104澳币。

 

(备注:澳币和人民币兑换率1:5)

 

在上周为期四天的听证会上,法庭上详细描述了此案的发生过程。

 

马来西亚华裔罗先生夫妇Kien Hoong Loh 和 Kah Yoon Low)于2007年通过马来西亚报纸招聘广告看到,塔斯马尼亚东部酒店Scamander Beach Resort Hotel 的业主Chang的公司招聘持457签证的熟练工人到酒店担任厨房主厨。

 

这位持457签证的厨师罗先生从马来西亚来到塔州之后每周工作六天,有时每周工作达到57小时。经常在餐厅午餐时间就开始工作,晚餐关门后还要进行整理。

 

罗先生被支付的年薪是$45,240至$46,280。

 

法院认为,这个工资显然没有支付雇员周末,公众假期,晚上工作应该有的双倍或者多倍的工资和加班费,少付给罗先生$20,550。

 

罗先生的妻子罗女士获得了配偶工作签证,在餐厅厨房工作,每周工作时间为35至51小时。业主支付罗女士每周$446至$594的工资。

 

这大约只是她有权得到的工资的一半 ,至少被少付了$8,775。后来她工作繁重而辞职。

 

 

塔斯马尼酒店华人业主因欠薪雇员被重罚21万

 

在此案中,起诉业主的“公平工作委员会”专员证实,2014年之前拥有塔斯马尼亚东海岸Scamander Beach Resort Hotel酒店的业主Chang,少支付$28,000澳币的年薪雇用这对马来西亚华裔夫妇。

 

起诉方认为,酒店雇主以二位雇员语言能力差为理由以欠薪的方式剥削,强迫他们无薪工作额外的时间,并且不记录工作时间。违反了“公平工作法”的多条规定。

 

在为期四天的听证会上,法庭出具证据表明,当时的酒店业主利用两位雇员的华裔血统说他们和业主是“一家人”,向他们施加压力为业主努力工作。雇员的华裔种族以及马来西亚国籍成为他们被酒店剥削和歧视的原因。

 

酒店业主Chang否认违法,但是当庭法官裁定Chang和他的公司很清楚公司有义务向雇员支付应有的合法工作,但是他们对待这对马来西亚夫妇和对待其他当地雇员不同的行为是故意为之。

 

“公平工作委员会”发现,酒店对待这对马来西亚夫妇与酒店另外15名白人澳洲临时工不同,这些白人员工没有被要求超时工作,并且支付他们澳洲酒店行业合法的最低工资。

 

法官还认为,酒店的业主从马来西亚招募员工,是因为他了解马来西亚人会接受一周工作六天或者七天。

 

公平工作调查官员表示,

 

“此案中这种剥削和歧视移民工的做法在澳大利亚是违法的并且不能接受的。

 

对海外务工人员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做法是种族歧视式的剥削,在澳洲一些地方是存在的事实,一旦发现将被重罚。

 

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实际上是澳洲联邦公平工作调查专员-Fair WorkOmbudsman的第一次以种族歧视诉讼的判决结果。”

 

在21万罚款中,业主Chang被罚款$35,099,他的公司Yenida Pty Ltd被罚$176,005。

 

根据澳大利亚“公平工作法”,雇主不能因为怀孕,种族,肤色,性别,性取等等原因对员工的歧视。不能因为雇员的身体或精神残疾,婚姻状况,家庭或照顾者责任,宗教信仰,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都不能成为被歧视的因素。

塔斯马尼酒店华人业主因欠薪雇员被重罚21万

  • 消息来源:http://www.abc.net.au/news/2018-05-27/malaysian-workers-exploited-by-tasmanina-hotel-operator-court/9805324

  • 编辑翻译:董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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