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有关修改《负责任贷款法》的提议遭遇抨击。消费者权益组织称,这是近期政府提出最短视、最考虑不周的信贷/金融服务政策。
据了解,包括消费者行动法律中心(CALC)、Choice、澳大利亚金融咨询协会(FCA)、金融权利法律中心(FRLC)和消费者信贷法律服务(CCLS)在内的组织向政府递交了报告。
报告指出,废除《负责任贷款法》将明显削弱公民贷款的合法权利、贷款机构遵守标准的动机、贷款机构和经纪人的审查门槛,以及解除ASIC和APRA对银行贷款的“双峰”监管制度。
“改革风险包括导致衍生大量不良信贷产品,继而给民众和经济带来长期的金融伤害。这不是解决经济衰退的根本办法,反而会让延长经济衰退。”
此外,报告还指出,政府所谓“负责贷款法导致银行难以有效运营和放贷”的说法也“站不住脚”。原因是该法律存续期间,大批金融科技服务商陆续涌现。
“总体而言,这将大大降低《2009年国家消费者信用保护法》的作用。”
因此,根据行业组织的建议,政府应该放弃立法改革,保留当前形式的《负责任贷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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