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联邦政府公布第二轮税改草案,针对本轮资本利得税与负扣税改革推出多项专项豁免细则,为丧偶人士、离婚群体、信托机构、新建住宅及保障性住房投资者提供税务保护,修正此前政策漏洞。
阿尔巴尼斯政府发布第二轮公开征求意见税法草案,明确对本轮争议税改进行柔性调整,通过针对性豁免条款,化解原有税制存在的不公问题与衍生风险。
修正核心争议:彻底废除“丧偶税”漏洞
本轮修订最具政治敏感性的调整,是彻底解决初始预算税改催生的“丧偶税”争议。
按照最初税制设计,预算发布前购置的共有投资房产,原本可享受祖父条款保护,不受负扣税限额收紧、资本利得税指数化改革及30%最低资本利得税率的约束。
但后续暴露重大漏洞:若房产因户主离世、婚姻破裂完成全额产权过户,将被认定为产权变更,原有全部税务优惠即刻失效,给丧偶、离婚群体带来额外税负压力。
财政部在新版草案中正式删除该争议规则,第二轮立法明确保留特殊场景下的原有税务待遇:因配偶离世、婚姻关系终止而受让住宅房产的持有人,可继续享受原有负扣税权益及新建房产税务认定标准。
新规落地后,继承配偶房产份额的丧偶人士、离婚资产受让方,将完全延续税改前的税务政策,不会因产权变更丧失优惠资质。
同时草案补齐复杂产权场景的规则空白,针对配偶未登记在房产产权证、或仅作为共有承租人而非明确共有人的家庭资产情况,只要房产确系通过离世继承、婚姻分割合法取得,均可享受同等税务保护。
信托税制优化:消除“隐形遗产税”隐患
第二轮税改草案的另一核心重点,是理顺资本利得税改革与信托30%最低税率的适配规则,化解市场普遍担忧的“遗产税化”风险。
此前税务从业者与资产规划师预警,若无专项豁免条款,新规将变相对遗嘱信托资产征收遗产税,大幅抬高遗产传承税负。
新版草案明确,通过合法遗嘱信托、逝者遗产处置、特殊残疾信托分配给受益人的资本收益,免征资本利得最低税率。
财政部表示,该条款与自由裁量信托的最低税豁免规则保持一致,确保遗产传承类信托架构,可享受与常规 discretionary 信托同等的政策红利,税制标准统一、公平。
新建住宅与保障住房:放宽认定时限、扩容负扣税适用范围
本轮修订同时细化新建住宅、保障性住房的负扣税适用规则,优化行业实操空间。
根据预算既定规则,2027年7月1日起,负扣税优惠仅适用于真正新增市场供应的住宅物业,存量房产不再享受宽松抵扣政策。
政府本次调整了“新建物业”的认定时间标准。原有规则规定,房产获批入住许可后、空置未满12个月即出售,方可认定为新建物业。业内反馈该规则将迫使开发商折价清库存、引发无序抛售,为此财政部正式放宽时限。
新版细则明确:只要房产实质新增住房供应,且在入住许可获批后24个月内完成购置,即可认定为新建物业。相较原12个月窗口期大幅延长,为开发商去化存量房源预留充足时间。
除此之外,2027年7月1日后购入的存量房产,若用于国家残障保险专项住宿、合规社区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合规长租公寓项目,仍可正常享受负扣税抵扣权益。
过渡期计税与税务居民规则落地
自2027年7月1日起,澳洲现行50%资本利得税折扣正式废止,替换为成本基数通胀指数化核算方式,同时对个人、合伙企业及多数信托的净资本收益征收30%最低税。税改前累积的资产增值,仍按原有政策享受祖父条款保护。
为避免存量房产、估值难度较高的资产产生高额第三方估值成本,第二轮草案推出标准化计税公式,可自动拆分税改前后的资产增值部分,分别适用新旧税制。
财政部表示,该公式可让纳税人无需开展高价专业估值,即可精准划分两段增值收益、合规计税,大幅降低市场合规成本,明确长期持有资产的过渡期计税标准。
草案同时细化非完整税务居民的计税规则,针对资产持有期间仅部分时段为澳洲税务居民的人群,将按居民与非居民时段比例拆分资本收益、核算最低税负,杜绝流动就业人群、归国移民利用居民身份变更规避新规税负。
财长解读改革初衷与后续进程
财政部长吉姆·查尔默斯表示,本轮精细化修订,旨在让税改方案适配各类纳税人主体与资产结构,实现税制公平落地。
他指出,本轮草案调整确保工党税改政策可精准适配各类特殊纳税场景,第二轮细则的公开征询,充分体现政府直面复杂税制问题、审慎推进改革的施政思路。
查尔默斯进一步阐释政策底层逻辑:本轮大规模税改,旨在为千万澳洲民众减税、保障首次购房者权益、优化代际公平,统一劳动收入与资产收入的征税标准,构建更公平合理的税务体系。
第二轮税改草案公众咨询期为期两周。财政部确认,随着改革细则逐步完善,后续将分批推出更多配套立法条款,持续补齐税制细节。
发布者:afndaily,转载请注明出处:www.afndai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