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传承!澳洲养老金传给子女的终极操作方法

妥善划分退休金账户内的免税额度与应税额度,能最大限度降低子女继承退休金时产生的税负。

读者提问

我今年 68 岁刚退休,希望最大化退休金账户中的免税份额,未来留给已成年、无经济依附关系的子女,最大限度规避遗产税。我名下有两个积累型退休金账户:第一个账户总额 137 万澳元,全部属于应税部分;第二个账户总额 111.5 万澳元,其中应税部分 28.5 万澳元、免税部分 83 万澳元。个人养老金转入上限为 200 万澳元,因此两个账户仅能各划转部分资金进入养老金支取阶段。

我有两种操作方案可选:方案一,先将免税占比更高的 111.5 万澳元账户转为养老金,再从全额应税的账户划转资金补足至 200 万澳元上限;方案二,反过来操作。另外,是否有必要分开设立两份独立养老金?我妻子的退休金账户情况与我几乎完全相同,我们二人退休金总资产均超过 200 万澳元。

假设养老金账户资产增值后突破转入上限,我是否可以在 79 岁左右,将养老金账户转回积累账户,等资产增值超出限额后,再重新开设一份养老金,额度依旧不超过上限?

—— 普拉维什(Praveesh)

配图说明:合理调配退休金应税、免税份额,可实现资产免税传承给子女|Bethany Rae 摄

专业解答

退休金托管机构 Heffron 技术与教育服务总监莉・曼塞尔(Leigh Mansell)表示:你和妻子二人退休金总资产均超过 200 万澳元,因此有一项适用于普通人群的税务规划策略对你们不再适用。

当退休金总资产超过通用养老金转入限额(该限额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上调至 210 万澳元),你的非优惠型供款额度将直接归零,无法取出账户内应税资金,再以免税非优惠供款的形式重新存入。因此核心问题在于如何配置养老金账户、资金支取的先后顺序。

一、优先将哪一个账户转为养老金?

曼塞尔给出明确结论:优先开立免税占比更高的 111.5 万澳元账户作为养老金。核心依据是退休金的比例分摊规则

一旦启动养老金支取,账户内应税、免税资金的占比会永久锁定,在该养老金存续期间不再变动。你的 111.5 万澳元账户免税比例约 74%,该比例永久固定。曼塞尔举例说明:即便这份养老金后续增值至 150 万澳元,其中依旧 74% 为免税资产,免税金额会随账户总额同步增长。

而积累型账户的规则完全相反:账户内免税金额的数额固定不变,所有投资收益全部计入应税部分,免税资金占比会持续被稀释。因此要把高占比的免税资产放入养老金账户,永久锁定免税比例。

操作方案:先将 111.5 万澳元账户转为养老金,再从全额应税的 137 万澳元账户中划转 98.5 万澳元,合计刚好用尽 210 万澳元个人养老金转入上限;全额应税账户剩余 38.5 万澳元保留在积累阶段。

如果反向操作,先把全额应税账户转为养老金,将高免税比例资产留在积累账户,免税份额的比例会不断稀释,是完全错误的做法。

二、合并为一份养老金,还是分开设立两份?

曼塞尔同样给出清晰建议:分开设立两份独立养老金,一份 74% 免税养老金、一份全额应税养老金,保留操作弹性。

若你每年支取金额高于最低支取限额,可只从全额应税养老金中提款。这笔资金在你本人支取时无需缴税,能优先消耗应税份额,完整留存免税资产。

如果合并成单一养老金,每一笔支取都会严格按照固定比例同时消耗应税、免税资金,失去自主调配的空间。分开设立两份养老金,核心价值就在于保留这份资金调配灵活性。

三、遗产规划支取顺序

每年两份养老金都必须按规定提取最低额度。超出最低支取标准的资金,优先从 100% 应税的积累账户提取;积累账户资金取完后,再支取全额应税养老金。

核心目标:在生前消耗完毕所有应税份额,把免税资产完整留给经济独立的成年子女。

原因:退休金身故抚恤金发放给无经济依附关系的成年子女时,应税部分需要缴纳 15% 基础税,外加国民医疗保险税。你生前每多支取一澳元应税资产,子女继承时就少一澳元需要计税。

曼塞尔也指出实操难点:随着年龄增长,养老金最低支取比例会逐年提高。部分退休老人到晚年,仅最低支取额就超出日常开销,被迫动用免税养老金,而应税积累账户资金分文未动,完全违背规划初衷。

出现这种情况时可调整架构:关停免税养老金,资金转回积累账户,避免生前消耗免税资产。操作前,先以应税积累账户新开一份养老金;每年强制最低支取的规则会倒逼你在生前消耗完应税资产。

主动按需支取应税账户的闲置资金,也能提前规避上述问题。步入高龄后,你完全可以在身故前将剩余全部应税资金从退休金账户取出,这笔支取无需缴税,资金脱离退休金体系,彻底规避身故遗产税。

四、年满 79 岁将养老金转回积累账户再重开,是否可行?

针对你提出的方案:养老金增值超出转入上限后,79 岁时关停养老金转回积累账户,再重新开设养老金。曼塞尔认为该操作毫无实际收益。

举例:210 万澳元的养老金增值至 230 万澳元,关停再重新开立,资产总额没有任何变化,只是等额资产置换,不会提升养老金存放额度。

养老金通过投资收益产生的超额增值,不受转入限额约束,可一直留存于退休支取阶段,无需调整。你的个人转入额度会永久固定在 210 万澳元,不会随通用限额通胀上调而增加;通胀调整仅针对未使用的个人额度,而你的额度已全额用尽。该操作只会徒增手续成本与架构复杂度,没有税务收益。

五、你妻子的资产规划方案

你妻子退休金账户情况与你高度相似,可套用完全相同的规划逻辑:优先将免税占比更高的账户转为养老金,再用应税账户资金补足额度上限;分开设立两份独立养老金,逐步消耗应税资产。

补充定心提示:身故抚恤金发放给配偶时,无论应税、免税份额均全额免税,配偶属于法定抚恤金依附受益人。只有当第二位配偶离世、资产传递给无依附子女时,才会产生身故遗产税。这也是你们二人都需要严格执行生前支取规划的关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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