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九号台11月26日报道,联邦政府或将关闭一个隐秘而恶劣的税务漏洞,这一漏 洞让成千上万身处困境的澳洲民众背负上秘密债务。
一些施虐者利用税务体系,通过一种鲜为人知的经济虐待手段——“强迫担任公司董 事”——来谋取利益,而这种做法可能让受害者被罚数百万澳元。
所谓“强迫担任公司董事”,是一种复杂的经济虐待形式,通常表现为施虐伴侣强迫 或诱骗受害者成为由其控制的企业的共同董事或唯一董事。

(图片来源:九号台)
有时,这种情况甚至在受害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欺诈手段发生。
结果往往是税务债务在多年间悄然累积,最终导致高额罚款,或因“公司不当行 为”而承担责任。
Monash大学商法与税务系高级讲师Vivien Chen指出,这类经济虐待在澳洲“几乎是 隐形的”。
Chen表示,施虐者常常“接管受害者经营的企业,故意破坏业务或转移企业资产”。
她解释称:“这类与企业债务相关的经济虐待,常在分居或离婚后发生。受害者曾 讲述,他们在遭到威胁时被迫签署文件,而并不清楚这些文件的法律后果——施虐者 往往威胁要切断对他们及孩子的经济支持。”
“施虐者获取资金和合同的利益,有时还会辞去共同董事职务,留下受害者独自面 对债务。”
“正如一位受害者所说:‘他消失了,所以所有债主都来找我追债——他们找不到他。’”

(图片来源:九号台)
Chen表示,目前尚无关于这种经济虐待形式的研究或调查。
她指出,澳洲女性尤其容易成为受害者,因为全国有大量家庭企业。
由于近期公司法改革,受害者如今可能面临高达137.5万澳元的罚款。
Chen与Economic Abuse Reference Group(EARG)共同呼吁进行全面改革,以遏制 施虐者的行为。
改革建议包括修改《2001年公司法》,将家庭暴力纳入合法的管理缺席理由;以及 修改《1953年税务管理法》,将家庭暴力列为免除责任的抗辩理由。
助理财长Daniel Mulino今天表示,政府的目标是打击施虐者“滥用公司董事身 份”的行为。
Mulino指出:“太多人被迫承担他们从未同意的债务,也因自己从未做出的决定而 受到惩罚。”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能保护民众免受剥削的体系,确保施虐者无法躲在公司结 构的背后逃避责任。”
一份刚发布的咨询文件提出了若干立法方案,旨在防止经济施虐者继续利用澳洲的 税务体系。
建议包括强化澳洲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的权力,使其能够撤销未经同意的公 司董事,并简化受害者与澳洲税务局(ATO)沟通的流程。
报告还建议加重对欺诈性或强迫性任命董事的刑事处罚。
咨询意见的提交截止日期为12月24日。

(图片来源:九号台)
*在澳洲,经济虐待是否构成犯罪?*
在澳洲,如果经济或财务虐待涉及欺诈、盗窃或强制控制行为,则可被视为刑事犯 罪。 澳洲各州及领地都承认经济虐待是一种家庭暴力形式。
每个州和领地都有相应的家庭暴力令,用以保护受害者。
根据Centre for Women’s Economic Safety的说明,这些命令通常并不用于保护财 产或资金,但在必要时,受害者可以提出相关请求。
目前,澳洲尚无专门立法明确禁止“强迫担任公司董事”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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