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失业被迫跨州工作,澳购房者被裁定缴纳近$2万印花税

一名购房者因试用期工作结束而失业,被迫到外州就业,无法满足购房优惠计划规定的一年居住期。审裁处裁定,他需缴纳近2万澳元印花税,并指出他买房前就应评估失业风险。

这名男子于2025年10月买下一套公寓,11月24日完成交割。当时,他在沥青铺路这一专业领域工作。

图片:Karleen Minney

按照首都领地政府的购房者优惠计划,他起初符合申请资格,原本应缴的转让税(俗称印花税)也被评定为零。

然而,就在试用期即将结束前几天,他于12月5日被终止雇佣关系。

审裁处获悉,他在首都领地找不到同类工作,后来接受了外州的一份工作,因此无法继续在这套公寓居住满规定的一年。他于2026年2月将房产挂牌出售,交易在次月完成交割。

他以意外失业为由,要求首都领地税务专员缩短一年居住期,但请求遭到拒绝,税款随后被重新评定为19,716澳元。

这名男子随后向首都领地民事及行政审裁处(ACAT)申请复核。

他在审裁处主张,根据购房者优惠计划的规定,失业属于“不可预见的情况”。

他表示,自己此前收到的工作反馈一直很正面,因此在试用期结束前不久遭到解雇,“非常令人意外,也完全出乎预料”。

他说,由于工作性质特殊,自己无法在首都领地找到新工作;为了维持生计并偿还房贷,只能接受外州的职位。

首都领地税务专员则认为,试用期内失去工作,本就是这名男子购房前应当考虑的可能性。

税务专员还指出,处于他这种情况的合理人,应当同时意识到两种风险:现有工作可能结束,以及在专业领域寻找替代工作的难度。

审裁处在9月28日星期一公布裁决,认为任何处于该男子情况的合理人,都可以预见工作可能在试用期结束前终止。

审裁处还认定,试用期雇佣关系加上他的专业职业,共同提高了他买下公寓后失去优惠资格的风险。

ACAT高级成员Mark Hyman说:“合理的人会认真考虑,这样的时机是否适合买房。”

他指出,首都领地税务部门的指引允许雇主要求员工调往首都领地以外地区时申请豁免,但经济困难或在其他地方找到新工作的情况不在豁免范围内。

Hyman认定,这名男子的情况属于上述排除情形。

他在裁决中写道:“[这名购房者]在首都领地以外申请并接受了工作;从2025年12月5日失去工作到接受新工作,经过的时间不到三个月;而且,正如他所说,是经济困难促使他接受外州工作……我因此得出结论,他的情况不足以行使酌情权缩短居住期。”

Hyman还表示,这名男子在试用期工作期间进入房地产市场,特别是考虑到其工作的专业性质,这一决定“显著增加了出问题的风险”。

Hyman说:“如果他等上六周,就能避开这项额外风险。”

“这些情况当时本应都已显而易见。”

审裁处维持了这名男子需缴纳19,716澳元税款的决定。

Hyman表示,男子的立场“有一定可争辩之处”,但他未能证明所征税款过高或存在错误。

发布者:afndaily,转载请注明出处:www.afndaily.com

赞 (0)
afndailyafndaily
2500套公寓烂尾!亚洲投资巨头正式接管悉尼地产开发商Bathla
上一篇 29/09/2026 上午9:46
30年动荡凸显一国党乱象:韩森旗下议员逾半数中途退党或被开除
下一篇 29/09/2026 上午10:0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