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政府周五宣布,将采取新州史上最严厉的水资源执法措施,授权自然资源访问管理局(Natural Resources Access Regulator, NRAR)行使新民事处罚权力,最高可处以1,000万澳元罚款。
这是首次NRAR可通过自然资源民事处罚制度追究严重违反水资源法规的行为,使土地与环境法庭(Land and Environment Court)能对盗取水资源者施加重大、具实质影响的处罚。
工党政府表示,这项改革旨在打造更公平的新州,确保珍贵水资源服务于依赖它的社区、农民及环境,而非被少数企业或个人滥用。

新法案赋予NRAR更大的灵活性,可选择透过民事处罚程序或刑事起诉对违法者采取行动,让水资源盗取者被追究责任。
与前自由党国家党联盟政府相比,新法案更能有效保护水资源。前政府任内,数十亿公升水资源未能受到有效监管而流失。
针对最严重的违法行为,法院可对企业处以最高近1,000万澳元罚款,对个人处以最高近500万澳元罚款。相比之下,现行刑事处罚的最高限额仅为企业约200万澳元,个人约50万澳元。
新增罪行包括:
*向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或NRAR授权人员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讯。
*阻碍、恐吓或妨碍被任命完成指示的授权人员。
*从关联企业违法行为中获取财务利益。
*移除、修改或干扰NRAR因违规行为而扣押的物品。
其他改革措施:
*对未获批准或不依批准条件取水行为设置新罪行。
*增强NRAR向法院申请追回非法取水收益的能力。
*确认NRAR人员可使用无人机行使进入权力。
*扩大许可和批文的暂停与取消依据。
*授权法院禁止违法者持有水资源许可或批文。
*允许NRAR直接向接受合规指示的个人追回部分执法成本。
这些改革确保绝大多数守法用水者的公平权益,明确NRAR权力及职能,并确保水资源法律随着复杂和多变的违规行为持续发展。
水务厅长杰克逊(Rose Jackson)表示:「工党政府发出明确讯息:在新州盗取水资源者将被追究责任。大多数用水者遵守规范,但我们必须提供监管机构所有必要工具以履行职责。作为水务厅长,我致力于保护我们珍贵的水资源并确保其独立监管。近1,000万澳元的民事处罚将成为有力的威慑,向潜在违法者,尤其是企业,传达水资源盗取绝不容忍的讯息。」
NRAR首席监管官巴恩斯(Grant Barnes)表示:「NRAR是一个坚定但公平的监管机构。我们的调查全面且针对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当违法行为发生时,我们会采取行动——本法案的改革加强了我们对违反水资源法规行为作出比例且果断回应的能力。用水者和社区期望一个有效且有能力行动的监管机构。我们保障水资源使用,防止非法取水的能力已大幅增强。水资源盗取的处罚不应只是小小的不便或『生意成本』的一部分。这些改革填补了系统中的重要漏洞,确保违规者面临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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