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Finsure的法院案件临近,这家大型聚合平台的首席执行官就工资税可能对抵押贷款经纪行业产生的影响发出了严厉警告。
Finsure集团首席执行官Simon Bednar发表公开信称,将工资税适用于抵押贷款经纪行业的影响“比他最初想象的更大”,可能威胁到经纪人的独立性、行业竞争以及消费者的选择。
Finsure对《2007年工资税法》中“承包商与用工代理(employment agent)”条款的适用解释提出的挑战,将在今年年底前于新州最高法院开庭审理。
这已是第二家对工资税适用于经纪人提出挑战的大型聚合平台。此前,大型聚合平台Loan Market Group(LMG)在与新州税务局(RNSW)首席税务官的诉讼中成为确立先例的核心案例,法院认定在特定模式下须缴纳工资税。
不过,Finsure的案件将从“批发型聚合平台”视角出发,而非“经纪公司”模式。
该聚合平台此前表示,其认为新州税务局持有一种“误导性立场”,即把在Finsure聚合模式下运营的经纪人视为“为Finsure提供劳动”,而不是“为其自有客户提供服务的独立业务”。
在周三(9月10日)发表的公开信中,Bednar写道:
“随着我们继续为在新州最高法院对新州税务局工资税适用方式提起诉讼做准备,我担心抵押贷款经纪行业面临的风险可能比我最初想象的更大。
“虽然我对我们的立场有信心,但我们的调查促使我们审阅了行业内的经纪合同,我们发现其中一些条款规定经纪人必须遵守聚合平台的明确指令。那些限制经纪人自主权、以聚合平台的运营规则替代独立判断的条款,会带来风险,并制造一种经纪人缺乏真正独立性的印象。
“此外,聚合平台缺乏灵活收费选项,尤其是强制高比例抽成而不提供固定订阅费,也剥夺了经纪人的独立性。
“当我看到限制经纪人选择、强迫其遵循聚合平台运营框架的条款时,我感到担忧。这并非经纪人应被对待的方式。
“我也担心行业竞争会发生什么。竞争是我们行业的核心所在——抵押贷款经纪行业的起点,就是帮助澳大利亚人通过比较不同贷款机构的方案找到更好的交易。直到今天,我仍认为这就是澳洲银行与信贷行业之所以稳健并能够在多次挑战中展现韧性的原因。
“然而,随着此案临近,我们可能正面临选择变窄、竞争收缩的局面。”
从Uber案例得到的启示
Bednar把这一问题与近期Uber Australia案件进行了类比,指出新州税务局此前认定Uber需就向司机的支付承担工资税责任,尽管司机被归类为独立承包商。
“案件的关键在于何为‘服务费’。由于Uber完全依赖从乘客支付给司机的款项中抽取分成,这被解释为司机向Uber提供了服务。”
“因此,Uber最终被认定需就这些支付承担工资税。”(不过,Uber就这一裁定正向高院提起上诉,因此其对经纪行业意味着什么仍存不确定性。)
Bednar强调Finsure的商业模式不同:
“我们向抵押经纪人提供的**‘固定费用(flat fee)’模式,意味着我们的业务并不以经纪人为依托——不同于Uber那种完全依赖抽成司机收入的模式。
“然而,鉴于澳大利亚各家聚合平台的模式不尽相同,如果有些平台主要采用比例抽成**、并依赖‘抽成’(类似Uber),它们可能会成为池鱼之殃。”
问题具有全行业影响
Finsure表示,尽管其有充足资源寻求法律层面的明确界定,但集团也警告称,小型聚合平台可能无力挑战这些解释,从而令其模式陷入风险。
“也许还有少数聚合平台能够筹集必要资源应对。但中小型聚合与次级聚合团队未必如此幸运。对他们而言,这是一种迫近的威胁,有可能让他们被迫退出,进而通过减少经纪人的选择而伤害我们的行业。”Bednar说。
这位首席执行官最后强调了对经纪人与消费者的更广泛后果: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全澳2.2万+抵押贷款经纪人及其数百万客户最终都将为此买单。”
Bednar警示,不同的聚合模式可能让行业进一步暴露在工资税挑战之下,并对经纪人与其客户产生广泛影响。
“Finsure仍对自身在工资税问题上的立场有信心——若法院作出对我们有利的裁决,这可能成为行业历史上的里程碑。”他说。
新州议会调查仍在推进
Bednar的担忧也呼应了更广泛的行业改革诉求。
在今年3月的新州议会听证会上,来自澳大利亚抵押与金融协会(MFAA)、澳大利亚商业与资产金融经纪协会(CAFBA)以及LMG等聚合平台的代表警告称,《工资税法》承包商条款不公平地覆盖了独立经纪人。
行业领袖把该税种的适用称为“鲁莽”,呼吁通过立法改革以澄清承包商条款、提供临时审计减免,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工资税规则。
不过,新州税务局予以辩护。副秘书长Scott Johnston表示,法律的执行是“公平而不偏不倚”的,且不存在追溯性征收。
在提交给新州议会听证会的材料中,Finsure表示希望新州议会介入,以实现:
- 修改条款,排除“符合标准的聚合平台”,为向独立承包商提供服务的B2B平台引入明确的立法豁免;
- 对由企业指挥、控制、与受雇劳务深度一体化且财务上依赖的安排不纳入上述豁免,使法律回归其原始目的:打击被伪装的雇佣关系,同时排除真正独立的商业模式;
- 澄清:法律要求的中介性监督不应被误认为是“类似雇主的控制”;
- 由首席税务官发布公开指引,确认符合条件的聚合平台与其他技术驱动平台在工资税目的下不被视为雇主。
当时,Bednar表示:“我们敦促新州政府纠正工资税潜在误适用于Finsure与其他中介类企业的情况,以确保:独立抵押经纪人得以自由运营;竞争保持强劲,新州居民借款人能在更具竞争的环境中获得更优融资方案;且抵押贷款行业不会因《工资税法》本不意图产生的税务后果而遭受不公平负担。”
关于《2007年工资税法》承包商与用工代理条款适用的新州议会调查,下一次听证会将于2025年12月16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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