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可随时退出”的附加契约,原本被投资人视为“护身符”,不想最终被单方 面“撕毁”。
随着地块价值下跌,开发商拒绝退款,华人投资者面临巨额损失。
“这不是普通的合同纠纷,而是精心设计的商业陷阱。”
悉尼华人J怒斥,“这种做法 很无耻!”
*“万一能涨呢?Deed对我有个保障”*
J偶尔在悉尼投资地产。 他告诉记者,2022年年底,一家华人开发商联系他,有意出售10块位 于Riverstone的预售土地,“他们说着急完成当年销售任务。”
因担心房市波动,后续面临亏损风险,J最初并未答应。
不过,开发商抛出一个令 其“心动”的条件,同意签署一份附加契约(Deed),赋予买家“退出合约”的权利, 这让其动了心。
2023年2月,J联合其他3位投资人,最终签下10份购房合同,再于3月签订了相应附 加契约,并支付定金共计$90万澳元。

(图片来源:供图)
附加契约显示,“若因任何原因,现有合同在‘生效日期’之前未能完成,则该现有 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授权并指示卖方将定金及买方已支付的其他款项退还至指定 账户”。
其中,“生效日期”是指“现有合同签署之日起15个月后的日期,或规划图(plan) 注册之日起一周内,以较早者为准”;“现有合同”是指“一份日期为2023年2月3日的 合同,在该合同中,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该物业”。
他解释说,这纸合约意味着,如果开发商在2024年5月3日前仍未完成土地注册,他 即可解除合同并取回定金。
“我从来没去过Rouse Hill,我想这是个机会,万一能涨呢?这个Deed对我有保 障。”
J回忆说,这是他愿意签约的唯一原因。
*“拿无效的东西诱骗签字,这很下流”*
J告诉记者,这10个地块终于在2025年5月21日注册完成,迟于2024年5月3日,这意 味着附加契约生效,他有权退出。
早在2024年6月,觉察到地块并无升值后,他提出想“全身而退”。
开发商分别在 2024年底和2025年初退还其中2块地定金,其余地块则“有点技术困难,需要时间逐 步退”。
“开发商劝我,‘你不要退出,对我公司有影响’,我想万一以后能涨,暂时放放也 无所谓。”
就这样,这事一直“放”到2025年土地注册完成,他猛然发现,这些地块依然没有上 涨,反而下跌了。
“2025年房价是涨的,偏偏这些地没涨,比我的价格还低大概10%,”他说:“我买的 时候每平米是3100澳元,现在已经跌到2700澳元。”

土地5月21日注册(图片来源:供图)
J告知,他联合其他投资人,于今年7月正式向开发商要求行使附加契约权利,退出 交易,返还定金,不过却被拒绝了。
记者在开发商提交给J的律师信中看到,其拒绝理由分别是:“所有买家从未有意完 成这些合同;买家签订这些合同仅仅是为了协助我们客户(开发商)获得融资;无 论这些合同是否能在生效日期前完成,买家都打算退出;所有买家过去没有、现在 也没有资金来完成合同结算。”
这让J无法接受。
他气愤表示:“事情不是这样的,这是他们律师的无端指责,是栽 赃。”
对于协助开发商获得融资一事,J强调:“这等于他们承认开发商就在犯罪,说我是 同谋,那需要有证据,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我跟开发商在共谋,我们原来都不认 识的。”
他还说,作为一个投资人,只对收益负责。
“如果价格涨上去我肯定settle,傻子才会退,开发商觉得现在卖出去肯定比卖给 我价格低,否则开发商肯定很乐意接回去的。”
据其讲述,此后开发商收回以上“指控”,转而指出契约签字无效。
“因为是总经理签的字,不是CEO,他们说Deed的授权无效,总经理不能签订这个协 议,”他说:“他们这是误导,拿了无效的东西诱骗签字,最后侵占‘定金’,这种做 法很下流。”
*“精心策划的商业骗局”*
J表示,开发商一再要求几个投资人按合同继续完成交割,这让他倍感压力,不得 不走上漫长的法律途径维权。
他认为:“这不是普通合同纠纷,而是精心策划的商业骗局,里面设计了小小的法 律‘撕扯’的边界,诱惑你进来投资。”
“如果官司输了,我不但要负担卖地的损失,还有高昂的律师费。”
他无奈表 示:“他们的做法非常无耻!”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该开发商寻求置评,不过,负责人在接到记者电话后马上挂 断,此后再无回复,也再不接听电话。
《澳洲金融评论报》(AFR)在2019年报道表示,该公司背靠中国上海某家投资母 公司,曾出现过部分债权人付款方面出现延迟的情况。
“其母公司规模庞大,资产约85亿澳元,业务涉及房地产、海洋产业、农业及金融 服务。”
J希望分享此次遭遇,并提醒其他投资者谨慎投资,以防陷入商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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