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税制反常漏洞引发澳洲海外居民资本利得税争议

一项疑似立法疏漏的税制规则,让短期赴海外工作的澳洲居民在出售投资房产时,有望享受大额税务减免。

联邦预算中仓促拟定、条款复杂的税制改革,让持有投资房产的澳洲海外居民,对自身的资本利得税(CGT)适用规则产生极大困惑。

此前税务专家向《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表示,一旦纳税人因长期海外居住、工作而丧失澳洲税务居民身份,其后续出售投资房产时将无法享受新版通胀指数化资本利得税核算优惠,最终需缴纳更高的资本利得税。

纽约是澳洲人短期海外工作的热门目的地。(盖蒂图片社 Getty)

但这一预判忽略了预算法案与现行税法的联动规则,实际结果截然相反:税务居民身份中断(非税务居民状态)反而能让纳税人享受更优厚的资本利得税减免政策

这一极具争议的立法漏洞带来了反常结果:自2027年7月1日澳洲现行50%资本利得税折扣政策废止后,部分纳税人仍可按持有房产的时间比例,继续享受这项收益更高的旧版折扣政策。

税务律师妮可·萨梅尔(Nicole Sammel)表示:“许多澳洲人携家人赴海外工作、经商,周期长达两年甚至更久,由此成为澳洲非税务居民。这类人群将独享普通澳洲居民无法享受的税务优惠。”

工党预算改革落地的新规明确:持有资产满一年可享受的旧版50%资本利得税折扣将正式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全新计税方式——对资产成本基数进行通胀指数化核算,同时设置30%的最低资本利得税率。该政策将于2027年7月1日正式生效。

澳洲财政部发言人表示,政府保留进一步修订政策的可能性。“政府正与相关利益方开展磋商,细化改革细则,包括税务居民身份变更等复杂特殊的适用条款。磋商结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配套立法修订方案。”

萨梅尔指出,自2012年5月8日澳洲非税务居民资本利得税折扣规则修订以来,但凡期间出现过税务居民身份中断的房产持有者,均被排除在新版税制体系之外,可沿用旧规。

反常的税制结果

她表示:“新规落地后出现了立法者未曾预料的结果。”

“2027年7月1日后,纳税人若出售1985年后购置的澳洲投资房产,且持有期间曾以合法非税务居民身份定居海外,最高可享受近50%的资本利得税折扣。”

澳洲全国税务与会计师协会(National Tax and Accountants’ Association)高级倡议专员罗宾·雅各布森(Robyn Jacobson)也认同,针对2012年5月8日后持有房产、且持有期间有海外居住经历的纳税人,新规存在明显的政策漏洞。

“新版税制仅适用于2012年5月8日后持有房产、且全程为澳洲税务居民的纳税人。只要持有期间有哪怕短期的海外非居民身份,就会完全脱离新规约束,转而适用传统的资本利得税折扣政策。”

“本次改革初衷是收紧、削减资本利得税折扣,最终却出现如此反常的适用结果。”

预算法案附带的解释备忘录中,专门标注了该问题:“政府拟进一步研究,本次税制修订条款如何适用于仅部分资产持有期为澳洲税务居民的纳税人。”

为直观展示新旧税制差异,萨梅尔列举了一组对比案例:两名投资者均于2027年8月购入存量投资房产,对外出租20年后,于2047年8月出售,两套房产均无大额翻新资本支出。

第一位持有者20年间全程居住在澳洲、保持税务居民身份;第二位持有者在卖房前6个月移居海外,税务居民身份中断。

第一位持有者需按新规缴税,应税收益为房屋售价扣除通胀指数化购房成本后的差额;第二位持有者可享受48.75%的资本利得税折扣,仅需对剩余51.25%的增值收益缴税。

48.75%的折扣比例为按时间折算所得:该持有者20年持有期内,19.5年为澳洲税务居民、0.5年为海外非税务居民,因此按比例折算后享受近乎全额的旧版折扣。

此类情形下,纳税人无法拿到完整的50%折扣,但海外非居民居住时长越短,可享受的折扣比例就越接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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