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洲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将再度向联邦高等合议庭提起上诉,针对Cigno与BSF两家发薪日贷款机构相关案件提出异议,认为 700 万澳元的处罚金额力度不足。
澳洲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正式对联邦法院此前向发薪日贷款机构Cigno Australia及BSF Solutions下达的 700 万澳元处罚判决提起上诉。
此次上诉针对 2026 年 4 月法院作出的裁决:法院认定Cigno Australia及其董事Mark Swanepoel、BSF Solutions及其董事Brenton Harrison违规经营,责令双方合计缴纳 700 万澳元罚款。涉事主体采用高息放贷模式,在未取得澳洲信贷经营牌照的前提下开展业务,还收取国家信贷法规明令禁止的各类费用。
ASIC 此前已查实,两名董事均直接参与各类违规行为,包括无牌开展信贷业务、违反《信贷法》(Credit Act)等多项违法行为。
监管机构在宣布上诉决定时指出,此次判决的罚款金额,与涉事机构从消费者手中牟取的非法资金规模严重不匹配。
ASIC 表示,Cigno Australia、BSF Solutions及其董事搭建的放贷模式,向消费者违规收取的非法费用总额超 9000 万澳元。而无证经营的行为,直接剥夺了借贷人依法可享受的信贷法规赋予的各项核心权益与法律保障。
监管机构还补充称,涉案各方至今未推出任何整改赔付方案,弥补因收取非法费用给消费者造成的权益损害,这也让 ASIC 认为法院此次处罚震慑力度严重不足。
ASIC 确认,该案后续将移交联邦高等合议庭审理,具体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明确罚款核定判定标准
除争取上调整体处罚金额外,ASIC 还恳请联邦高等合议庭厘清两项超越本案范畴的通用法律界定问题。
第一点:企业及企业董事仅以曾获取法律咨询为由申请减免罚款,却未向法院出示完整法律咨询内容时,该抗辩理由的适用边界。
ASIC 希望明确,违规主体仅笼统援引外部法律意见、拒不完整披露咨询详情时,能否以此为由从轻判罚。
第二点:法院裁定处罚金额时,该如何精准核算违规违法行为所获取的实际不法收益。
原审法官将不法收益认定为违规业务产生的净利润,而 ASIC 主张,核算收益应以违规业务总收入作为核算基准。
监管机构认为,以违规业务总收入为计算起点,才能真实体现非法经营模式的整体违规规模与危害程度。
Cigno 违规放贷运营模式详情
此次上诉,是 ASIC 针对Cigno旗下 “No Upfront Charge Loan Model(零前期费用贷款模式)” 长期执法整治行动的延续。
ASIC 早在 2023 年 10 月就已发起民事处罚诉讼,指控Cigno Australia与BSF Solutions在未取得合规信贷牌照的情况下,变相开展受监管信贷业务,同时设计特殊收费架构,刻意规避法定利率及收费上限管控。
2024 年 5 月,联邦法院裁定 ASIC 指控成立,认定两家机构无证从事信贷业务、违规收取禁令费用,同时确认Swanepoel与Harrison两名董事全程参与各类违规操作。
ASIC 披露,2022 年 7 月至 12 月短短半年间,该违规放贷项目累计向超 10 万名客户发放短期贷款,放款总额达 3400 万澳元,借此衍生收取数千万澳元违规服务费。
据监管机构查实,大批借贷人承担的综合费用远超《信贷法》法定上限,部分借款人承担的总费用甚至达到原始贷款本金的 6 倍以上。
法院审理期间公布典型案例:一名借款人申请 200 澳元两月期贷款,向Cigno与BSF合计支付 177.75 澳元服务费;后续该借款人再次申请 600 澳元贷款,又额外缴纳 703 澳元各类违规费用。
2026 年 4 月 20 日,联邦法院最终下达民事处罚判决,合计罚金 700 万澳元:Cigno Australia与BSF Solutions各处罚 300 万澳元,董事Swanepoel、Harrison二人各自缴纳 50 万澳元个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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