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明年 2 月 1 日起,银行需将高债务收入比(DTI)贷款限制在新增贷款总额的 20% 以内。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APRA)推出针对高债务收入比(DTI)住房抵押贷款的新限制措施,旨在 “前瞻性遏制金融体系中与住房相关的风险累积”。
自 2026 年 2 月 1 日起,银行必须将贷款额达到或超过借款人年收入 6 倍的住房贷款,控制在新增抵押贷款总额的 20% 以内。
该限制将分别适用于银行的自住型住房贷款和投资型住房贷款。
为 “保障房地产交易平稳运行,避免抑制新建住房供应的积极性”,自住型过渡贷款(bridging loans)以及用于购买或建造新建住房的贷款将不受此限制。
目前阶段,预计仅有少数授权存款机构(ADIs)的高 DTI 投资型住房贷款接近该限制比例。
APRA 表示,此举预计将对投资者产生更大影响,因为投资者的债务收入比通常高于自住型购房者。
APRA 指出,推出这一调整的原因是,“近几个月来,随着利率下降、住房信贷增速回升至长期平均水平以上,且房价持续上涨,部分高风险贷款形式已出现增长态势”。
尽管高 DTI 贷款目前仍处于较低水平,但监管机构注意到其已开始回升,且这一趋势主要由面向投资者的高 DTI 贷款推动。
APRA 预计,在当前周期阶段,这类贷款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本已处于高位的家庭债务水平可能会继续攀升。
此外,APRA 表示,结合 “稳健的劳动力市场” 来看,这些趋势表明金融风险周期正在发生转变,若不加干预,可能导致风险累积,进而削弱银行业和家庭部门的财务稳健性。
因此,APRA 决定立即采取行动,“遏制高 DTI 贷款可能带来的住房相关风险累积”。
APRA 主席约翰・朗斯代尔(John Lonsdale)表示,监管机构不会坐等住房相关风险累积后才采取行动。
“APRA 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旨在从系统层面缓解金融稳定风险。APRA 长期关注的系统稳定性核心结构性风险之一是家庭高债务水平。历史上,债务水平上升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贷款增加和房价快速上涨。”
“目前,风险累积的迹象主要集中在高 DTI 贷款领域,尤其是面向投资者的这类贷款。通过此次启用 DTI 限制,APRA 旨在前瞻性遏制此类贷款带来的风险累积,增强银行业和家庭部门的抗风险能力。”
“尽管投资者的活跃行为可能放大住房贷款和房价周期波动,进而影响金融稳定,但目前我们尚未看到住房领域风险全面累积的迹象 —— 包括此前投资者活动活跃时期出现的放贷标准恶化等情况。”
“虽然整体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但历史经验表明,当利率处于低位或持续下降、借款人过度借贷、银行间新增抵押贷款竞争加剧时,风险可能快速滋生,放贷标准也可能随之放宽。如果未来宏观金融风险大幅上升或放贷标准出现恶化,我们将考虑出台包括针对投资者的专项限制在内的额外管控措施,” 朗斯代尔补充道。
他还表示,尽管该贷款限制将适用于所有授权存款机构(ADIs),但会对小型授权存款机构实施一定的差异化政策。
APRA 其他现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 —— 抵押贷款偿付能力缓冲率(mortgage serviceability buffer)和逆周期资本缓冲率(counter-cyclical capital buffer)—— 将保持不变(分别为 3% 和风险加权资产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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