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警告子女不要挑战遗嘱,子女依然执意起诉

三名成年子女希望分得父亲房产,无视警告将遗产纠纷诉诸法院。本案判决打破四大流传甚广的继承误区

配图:Bethany Rae,本文厘清几类遗产权益误区,也是遗嘱争议案件持续增多的重要诱因

Graham Meares 在 2012 年草拟遗嘱时,决定避开三名关系疏远的成年子女,将核心资产 —— 位于霍巴特郊外、价值 314,500 澳元的木质板房住宅留给自己的妹妹 Eileen Flint。

留给一子两女的剩余遗产仅有一辆旧款 Holden Calais 轿车,估值 12,000 澳元,由三人平分。遗嘱还增设一条条款:任何子女若挑战这份遗嘱,将无法获得任何遗产。

但 2021 年 Graham 离世后,三名子女依旧提起遗嘱异议诉讼。法庭文件显示,子女主张父亲未为他们提供合理的赡养与经济支持

塔斯马尼亚最高法院于今年 2 月就 Smith, Smith and Burke v Flint 一案作出判决:两名子女诉求落空,仅第三名子女获得小幅胜诉。

此案同时破除大众关于成年子女继承权益的四大常见误区。

遗嘱争议案件持续增多

本案涉案资产规模不算巨大,但折射出普遍社会现象。

Nevett Ford Lawyers 遗嘱与遗产专项律师 Andrew Meiliunas 表示,近年家庭扶养申请案件逐年攀升,成年子女是最大原告群体。

他认为纠纷增多源于 “社会、经济、人口多重因素叠加”:

“居民财富水平上升、家庭内部经济差距拉大、现代家庭结构日趋复杂,都为遗产争端埋下土壤。”

Fox & Staniland Lawyers 负责人、遗产诉讼律师 Wal Abramowicz 介绍,澳洲各州领地拥有独立法律规范遗产处置,其中就包括俗称 “挑战遗嘱” 的家庭扶养申请制度。

法院审理遗嘱异议案件时,重点考量要素包含:遗产规模与资产类型、申请人经济状况、申请人与逝者生前关系。

法院也会考量父母是否负有 “道德扶养义务”;但通常而言,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就业谋生能力的成年人,很难被认定存在该项道德义务。

Meiliunas 指出:针对未成年子女,父母扶养义务标准最高,几乎不存在争议。

“法律预期父母尚不能独立谋生的子女作出合理安排。”

Meares 遗产案件审理详情

Graham Meares 三名子女均已四十多岁。庭审证据显示,父母分开后,三人童年时期与父亲往来稀少。

塔斯马尼亚最高法院助理法官 Michael Daly 驳回儿子 Brendan Smith 与女儿 Nerrilee Burke 诉求,理由是二人净资产水平大致等同于父亲离世时全部遗产规模。

对于具备独立谋生能力的成年子女,法院不愿轻易推翻遗嘱安排。

但法官裁定另一名女儿 Natasha Smith 胜诉:她身患严重慢性病,收入微薄、资产有限,父亲未对其作出合理安排,判令再向她追加拨付 50,000 澳元遗产。

Meiliunas 解释:像 Meares 遗嘱里 “挑战遗嘱即一分钱不得继承” 这类惩罚性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这类条款试图架空法定司法管辖权,而该司法程序设立初衷正是保护家庭成员。”

四大继承误区逐一破除

误区 1:继承是与生俱来的权利

本案清晰证明:成年子女不能仅凭血缘关系天然享有继承权。

立遗嘱人有权自由安排遗产分配;成年子女想要挑战遗嘱,必须证明自身存在切实经济困难,或是父亲负有未履行的道德扶养义务,不能仅仅因为自己被忽视、心生不满就起诉。

Abramowicz 表示:“你可以自由订立遗嘱。不想留给家人完全合法,遗产可以赠予慈善机构、朋友,甚至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澳洲各个辖区都存在配套法律:符合资格人员若未得到合理安排,可以向遗产提出扶养申请,但不能理所当然索取财产。”

新南威尔士州近期判例显示,法官对成年子女的扶养诉求态度趋于审慎。

“不少子女误以为父母有义务为自己购置房产、预留生活费,法律并不支持这种想法。

针对身体健康、拥有工作的子女,即便获批补偿,金额往往远低于预期。即便遗产体量庞大,法院通常只会酌情给予少量扶持资金。”

误区 2:亲子关系疏远必然影响遗嘱效力

Smith, Smith and Burke v Flint 案件证明:童年缺少照料、亲子长期疏离,不能强制要求逝者身故后提供经济补偿。

Meiliunas 称:“过往被忽视、缺少经济支持,不等于享有索赔权。家庭扶养申请机制,不是用来弥补不幸童年或是精神痛苦的索赔渠道。”

父母离世时亲子关系疏远,也不代表遗嘱意愿可以被推翻。

本案中,法官明确:Natasha 与父亲关系恶劣,但不能免除父亲对她的道德扶养义务

“Natasha 获得支持的核心理由是慢性病带来生活困境、收入匮乏、居所不稳定。”

不过亲子关系疏远程度,会影响最终拨付金额。判决文书写明:“Natasha 与父亲关系恶劣,会限制法院认定的合理扶养金额。”

Meiliunas 补充:如果裂痕由子女主动造成,诉求更容易被驳回或缩减金额。Abramowicz 举例另一判例:一名父亲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儿、不给儿子。

儿子虽身患疾病、无固定居所,但法庭维持遗嘱。证据显示儿子长期与父亲激烈冲突,甚至存在暴力袭击行为。

误区 3:小额遗产也值得起诉挑战遗嘱

Abramowicz 指出,如果遗产规模有限,若无充分理由,法院一般不会重新分配资产。

本案遗产总额 327,000 澳元,包含土地、住宅、屋内物品以及价值 12,000 澳元轿车。

法院会对比申请人经济实力与遗产体量。

“如果你坐拥上亿资产,遗嘱一分未留,法院几乎不可能从遗产中划拨资金给你。”

遗产诉讼律师普遍形成一条经验准则:申请人净资产高于遗产总额,不建议提起诉讼

Meiliunas 提醒,小额遗产极易被诉讼费大量消耗。

“针对小规模遗产常有一句忠告:打到最后,最大受益人只会是律师。”

误区 4:遗嘱订立时间久远就自动失效

Meares 自 2012 年 9 月订立遗嘱后直至 9 年后离世,从未更新,但这份遗嘱依旧合法有效。

Meiliunas 说明:“遗嘱不会单纯因为年代久远失效。有效性与时效性是两回事,订立时长本身不会削弱遗嘱效力。”

Brendan 向法庭陈述,2012 年后他开始更多陪伴日渐衰弱的父亲、照料其起居。父亲口头承诺,会把房产留给子女,弥补年少时未能给予他们经济与情感陪伴的遗憾。

Meiliunas 提示:口头承诺无法凌驾于书面遗嘱之上。

“父亲口头意愿仅可作为背景参考,本身不具备独立法律效力。”

唯一例外情形:一方基于口头承诺作出安排、蒙受实质损失。典型案例:长期无偿打理家族农场,基于对方承诺农场将来归自己所有。

如何规避遗产争端

Abramowicz 建议:若父母打算在遗嘱中排除成年子女,应当书面写明理由,交由律师存档,消除模糊空间。

越来越多律师会建议立遗嘱人录制视频阐述分配想法,一旦后续发生诉讼,视频可作为证据。

无论是拟定遗嘱的立嘱人,还是打算挑战遗嘱的子女都需要留意:庭审属于公开程序,家庭矛盾公之于众,极易造成难堪局面,永久破坏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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