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商的建议,雇主可以在不增加加班费的情况下给予兼职员工更多的工作机会。
据了解,澳大利亚零售商协会(Australian Retailers Association,ARA)呼吁对莫里森政府的劳资关系综合法案进行修订。
根据该法律草案,员工必须每周工作16个小时才能有资格参加兼职灵活性安排。该法案遭到工会和工党的强烈反对。
对此,ARA首席执行官保罗·扎赫拉(Paul Zahra)表示在很大程度上支持该法案,但是也呼吁进行一些调整。
ARA法律顾问尼克·廷德利(Nick Tindley)表示,应该将16小时的门槛减半至8小时。
他说:“有很多员工会错过机会,即让雇主了解他们在给予适当费用的条件下加班的意愿。”
“我们认为相比工作16个小时或以上的人,工作8-16个小时的人更需要此类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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