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等法院裁定政府的背包客税具有歧视性,来澳工作的打工度假者可能有权获得退税。
根据2017年推出的有争议的背包客税,持有打工度假签证的外籍人士需要对不超过3.7万澳元的收入支付15%的税款。
然而,英国背包客凯瑟琳•艾迪(Catherine Addy)周三在高等法院对澳洲税务局的上诉中胜诉。
法院周三认定,爱迪之所以需要缴纳更繁重的税金,就是因为她不是澳洲公民。
澳洲纳税人每年收入的头18,200澳元可以免税。
而现有的背包客税被认为违反了澳洲与英国签订的协议,该协议要求英国公民在税收方面不得受到比澳洲人更苛刻的待遇。
法院说:“对英国公民爱迪女士的税率比相同情况下(适用于相同的普通税法,从事相同的工作,赚取相同的收入时)对澳洲公民的税率更为苛刻。”
澳洲与40多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议,这对那些自2003年以来更新的协议有影响,当时,禁止歧视的条款被纳入协定。
税法专家寇贝斯基(Mike Kobetsky)说,这意味着从英国、日本、智利、土耳其、德国和以色列等国家来到澳洲的打工度假者可能有权获得退税。
澳洲国立大学(ANU)教授告诉澳新社(AAP)说:“对背包客征税是不恰当的。政府应该曾经收到关于开征背包客税的建议,但这显然是有缺陷的建议。”
爱迪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持打工度假签证来到澳洲。
2017年,她在悉尼担任服务员,在税收方面属于澳洲居民。
寇贝斯基教授说:“爱迪在背包客类别中支付了约5000澳元的税款,而作为居民,我认为合理的税金应该略低于2000澳元。”
“虽然这笔钱并不多,但对于当时的个人来说,他们相对来说是不富裕的。”
联邦法院在2019年时就曾裁定背包客税不合理。
然而,澳洲税务局(ATO)成功上诉,推翻了原判。而这一次,高等法院又驳回了ATO的上诉。
ATO表示,它正在考虑最新的决定,并将尽快提供进一步的指导。
它说:“大多数打工度假者都属于非居民,因为他们来澳的目的是度假,而打工是为了支应度假开销。”
它说。 “这一决定不会改变大多数打工度假者需要支付的税率。”
ATO鼓励可能受到影响的打工度假者在提交修改后的报税表或反对意见之前,向ATO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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