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邦政府旨在解决工作无保障问题的新劳资关系改革,在同一雇主处工作一年并正常轮班六个月的临时工必须获得固定岗位。
莫里森政府周一宣布了对“临时工”(casual worker)的新法律定义,这是在新冠疫情后提高就业保障的几项措施之一。
澳洲有260万临时员工——他们也是受新冠疫情冲击最严重的族群——当中135万人为雇主定期轮班工作了12个月或更长时间。
新的劳资关系改革还将解决最近联邦法院的一项裁决所造成的“两头沾光”的问题,该裁决裁定一些“临时”员工可以同时申请年假和通常价值为其工资25%的临时工补贴。
但澳洲总工会(ACTU)书记麦克马纳斯(Sally McManus)声称,这些法律只会“固化”临时工的地位。
劳资关系部长波特(Christian Porter)说,在这么多人仍然没有工作,或者工作时间缩短的情况下,当雇主因为对临时工的法律定义感到困惑而不愿雇人的时候,政府不能袖手旁观。
“我们对临时工的定义很可能比一些商业团体所希望的更宽泛,但工会很可能会认为我们应该定义变得更宽泛,我认为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平衡得很好,公平而且公正,这将使员工和雇主双赢。”他说。
波特将于周三向联邦国会提交一项综合法案,其中还将包括公平工作委员会对“整体处境改善”(Better Off Overall)测试的更灵活解释,为雇主简化支付补贴的裁决,以及对那些严重、轻率和故意少付员工工资的雇主提出刑事指控。
拟议的变化恰好位于工会和雇主的立场中间,对哪些人属于临时工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定义,临时工通常可以获得额外的25%工资,但没有病假和带薪假期。
改革建议,如果雇员起初拒绝从临时工转为固定员工,只要他们仍有资格,每隔六个月都有权提出新的转岗要求。
但是,如果雇主有合理的理由不接受临时工的提议或要求,他们也可以决定不这样做,这与公平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安排一致。
入职12个月且正常工作6个小时六个月的的临时工将获得固定岗位,但是,如果成为固定员工会导致员工本人的工作时间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对企业来说不合理,那么雇主也可以“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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