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惨购房人 上海女首付745万购房最后钱楼两空

去年以来,中国房地产业遭遇生存危机,包括恒大在内的多家龙头房地产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受此影响,不但房地产项目烂尾现象激增,各地业主维权此起彼伏,环京、河南等地区更出现断供现象。近日,一名上海女子花700多万首付买楼最后因银行贷款审批延误,导致其钱楼两空的新闻引发热议。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判决书显示,一位名叫伍亭颖的女子2020年5月和卖方范俊等达成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房屋总价款为1550万元,卖方提前交房,伍亭颖需要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首付745万元。

伍亭颖先期支付了100万元定金和400万元购房款,但却未能按期补足首付余下的245万元,双方不得不在7月2日再次签订补充条款,这次约定了惩罚条款:从2020年7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245万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2.73支付给利息损失。 伍亭颖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 如未按期支付,则房屋买卖合同自动解除,伍亭颖应偿付违约金(合同总价的20%),且赔偿范俊等原有的装修损失180万元。

这次协议后,伍亭颖在7月13日缴清了逾期付款的利息,并完成了745万的首付,剩余745万元尾款,将在8月30日过户前全部付清。

没想到, 伍亭颖的购房尾款,因为银行审批延误再次逾期。

范俊一方9月15日发律师函要求伍亭颖收函3日内付清尾款,否则他们有权解约等。9月30日,由于仍未付款,伍亭颖被要求搬离并归还房屋,以及偿付房款总价20%的违约金,房屋装修损失180万元等。

虽然10月29日贷款审批成功,伍亭颖要求继续履约,但卖方已不愿出售并将伍告上法庭。去年6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解除伍亭颖的房屋转让协议,并判伍亭颖须在判决生效10日内搬离房屋,否则将按每天1000元追加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要赔偿违约金300万元、房屋整修费180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4.6万元。去年12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伍亭颖将承担2.72万元的案件受理费。

对于案件,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伍继军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判决合法,但不合情,因在无证据证明卖方存在实际损失下,应实现合同法鼓励交易的制度目的,从而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

事件引发大量网友围观,不少网友认为法院判决有失公允,没有考虑到银行延误审批贷款的责任,认为应酌情考虑。还有网友说,房子没了,钱也没了,要是一般人不得疯了?什么时候还买房?几百万自己租房躺平了花不香吗?

“合著卖家里里外外空手套了一千多万”

“买个房竟然一堆坑,普通消费者就是好欺负”

“银行因为政策原因,审批时间变长。卖家还继续追究买家的责任,安坏心眼了。无奈的是法院居然把这种责任判为买家责任。重庆相似的案例,判的是赔偿违约金并且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我们普通老百姓又不是专业学法律的,合同写的谁看得懂,不签又没办法;人家公司都有专业团队,总不能买个房,每一家合同都要去找律师咨询吧,就算律师说不行,这合同不能签,再去其他楼盘,合同还是一样,你签不签?买不买房?根本原因就是,没有人来管这些合同,没有统一标准,谁都能看明白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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