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全席法庭 (Full Court of 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 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作出判决,驳回日亚化的上诉请求,宣判日亚化澳大利亚专利号 720234 所主张的权利项全部无效,并再次认定亿光客户 Arrow 所贩卖的亿光产品不侵权。
依据法院判决,日亚化应支付 Arrow 诉讼费用。亿光对此判决结果表示肯定。
此外,亿光已于美国及中国台湾等地区针对日亚化 YAG 专利提起无效诉讼程序,并赢得胜诉判决。美国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认定日亚化美国 YAG 专利 US5,998,925 与 US7,531,960 所主张的权利项全部无效。台湾智财法院确认日亚化台湾 YAG 专利 TW383508 无效。亿光表示上述胜诉事实不变。
亿光表示,公司尊重知识产权立场坚定,并全力捍卫客户及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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