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移居海外工作的澳洲人可能面临数万澳元的额外税负。根据联邦预算案中的资本利得税改革,从2027年7月1日起,在资产持有期间曾成为澳洲税务非居民或临时居民的个人,可能无法享受新的资本利得税成本基础指数化优惠。
税务专家警告,即使投资者此前长期在澳洲生活和纳税,仅因接受海外派驻而暂时改变税务居民身份,也可能失去新制度下的指数化资格。
Atlas Wealth Management外籍税务专家Ben Turner形容有关居住要求“异常严苛”。他指出,按照相关立法条款,个人若要使用新的资本利得税指数化制度,在整个适用测试期内都不得曾是外国居民或临时居民。
KPMG劳动力与创新业务合伙人Craig Robinson也表示,根据其对立法的理解,税务非居民可能被排除在新的指数化优惠之外。
有关规定写明,在计算个人资产成本基础指数化资格时,纳税人在相关期间内的任何时间都不得属于外国居民或临时居民。

目前,澳洲税务居民移居海外并成为非居民后,通常只会失去其海外居住期间对应的资本利得税折扣。
例如,一名投资者持有一套投资房产30年,其中仅有3年居住海外,在现行制度下,仍可能按照其余27年的澳洲税务居民持有期,按比例申请资本利得税折扣。
然而,在新的指数化制度下,同一名投资者可能因为曾在持有期间成为税务非居民,而无法使用成本基础指数化优惠,即使其此前已在澳洲生活和纳税数十年。
税务专家估算,这种差异可能令部分投资者在出售房产时多缴数万澳元税款。此前媒体列举的案例显示,一名仅在海外工作3年的长期房产投资者,最终税负可能增加约2.9万澳元。
根据艾博年政府推出的税收改革,从2027年7月1日起,现行针对持有超过12个月资产的50%资本利得税折扣,将改为按照通胀调整资产成本基础的指数化制度,同时对资本收益设置最低30%的税率。
新安排原则上只适用于2027年7月1日之后产生并在未来实现的资本收益,而此前已经产生的收益将受到过渡安排保护。
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建住宅投资,投资者仍可在现行50%资本利得税折扣和新的成本基础指数化制度之间作出选择。
与此同时,负扣税政策也将收紧。对于新规适用后购买的现有住宅,投资者将不能再使用房产亏损抵扣工资等其他个人收入。相关亏损只能用于抵扣住宅租金收入或未来的住宅资本收益。
现有投资将受到祖父条款保护,意味着在政策规定时间前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可以继续按照原有负扣税安排处理。
在工党与绿党达成协议后,联邦政府还同意堵住自管型养老基金通过借贷购买住宅物业的相关政策漏洞。政府表示,这一调整不会改变养老金体系的整体税务安排,也不会影响现有的自管型养老基金借贷协议。
联邦政府同时承诺进一步修订相关税法,以避免因配偶去世、离婚或财产转移而取得房产完整所有权的人,意外失去负扣税或资本利得税改革下的祖父条款保护。
这一问题此前被称为“寡妇税”风险。独立参议员David Pocock曾警告,若不增加豁免安排,继承配偶房产的遗属可能因为产权发生变化,而失去原有税收优惠。
尽管政府表示将在后续立法中处理相关问题,税务专家仍建议计划赴海外工作的澳洲房产投资者,提前审查自己的税务居民身份、资产持有结构和潜在资本利得税责任。
对于长期持有澳洲投资房产的人而言,即使只是短期海外派驻,也可能对未来出售房产时的税务结果产生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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